关于做好2020年上半年计划生育函调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2020年度计划生育管理工作,现对配偶不在我校工作的已婚有子女的育龄(配偶年龄49周岁以下,不含49周岁)男教职工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函调。请各部门秘书发调查函给本部门的相关人员,如没有调查函的请到1-805室领取,并于2020年6月28日前收齐交回人事处。联系人:吕蔚琼。
回函要求:
1.回函上的每一项要认真填写,不可漏填,书写要工整;
2.机关、事业单位或户籍所在地街道盖章有效;
3.秘书收齐后只需各交回一张回执,整本调查函统一由秘书保管。
人事处
2020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