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电大办〔2013〕17号
各系(部)、各处(室)、校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代会精神和“十二五”发展规划,提高人才引进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快解决学科建设遇到的问题,经学校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学校人才工作领导小组。
一、构成
党政“一把手”为双组长。主管人事工作的副职领导为副组长。相关校领导、相关学科学术负责人、组织人事处主要领导为成员。
二、工作范围
讨论和提出引进学科专业建设不可替代的紧缺人才、学校学科专业建设的领军人才、具有博士学位和发展潜力的年轻学科骨干;分析学校人才队伍状况和引进所遇到的实际问题,提出支持政策。
三、运作形式
在学校党委和校长授权下开展工作,重大问题须经校长办公会和党委会决策。
广东广播电视大学 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13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