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粤理工人〔2014〕8号)的要求,请制订2021年专业教师企业实践计划,并于3月31日前将计划纸质版和电子版提交到人事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9754777@qq.com。联系人:何宇媚,电话:020-83509080。
请各学院按照文件对企业实践时间的规定积极组织专业教师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专业教师2021年企业实践计划
人事处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