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专业教师参加企业实践管理办法(修订)》(粤理工人〔2014〕8号),现将各学院专业教师2019-2020学年及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企业实践情况予以公示。
一、公示时间:2021年3月30日-4月5日
二、反映意见的方式
在公示期限内,广大教职工的有关意见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形式向人事处(1-805)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电话:020-83509080 邮箱:534023491@qq.com
附件:1.2019-2020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汇总表
2.2019-2020学年第二学期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汇总表
3. 2020-2021学年第一学期教师企业实践情况汇总表
人事处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