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公共教学部: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的通知》要求,我校专任教师满意度调查于5月16日启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
各学院、公共教学部专任教师。
二、调查时间
5月16日—18日。
三、调查方式
采用扫“二维码”的方式填答调查问卷,二维码如下:
四、工作要求
(一)高职院校人才培养质量跟踪调查结果将纳入高等职业教育“创新强校工程”考核,存在以下情况之一的,学校“创新强校工程”相关指标考核分数为0分:1.电子邮箱有效的教师<该群体人数的80%;2.专任教师满意度调查回复率<20%。
(二)各学院、公共教学部要高度重视调查工作,明确责任人,要加强宣讲工作,及时将质量跟踪调查的意义、形式、内容、要求等传递给相关教师,努力提高回复率。未按要求开展调查将影响到“创新强校工程”考核相关指标扣分。
联系人:董老师,何老师,联系电话:020-83509080。
附件:教师答卷流程
教师发展中心
2021年5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