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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

作者:时间:2022-04-26点击数:

 各市、县(区)开放大学,各教学机构: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2年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2022年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选派工作通知如下:

一、 推荐名额

(一)各市、县(区)开放大学可推荐1名教师;

(二)省校各教学机构可推荐1-3名教师。

二、选派条件

(一)在高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五年以上;

(二)遵纪守法,模范遵守《新时代高校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具有中级以上职称,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45周岁(1977年1月1日后出生),身心健康;

(三)本专业(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扎实、教学科研能力较强,能胜任讲授主干课程任务,教学评估(测评或考核)良好以上;

(四)已列入本校重点培养计划的学术带头人后备人才或骨干教师;

(五)师德表现特别优秀或具有突出创新能力和培养潜力的优秀骨干教师,可不受工作年限和职称、学历的限制;

(六)曾获得过国内访问学者项目资助的,不再列入选派范围。

三、选派程序

(一)信息查询。可登录“武汉中心”主页(http://cce.whu.edu.cn/gnfx/jybgdxxszpxjlwhzx.htm) ,点击进入“访问学者导师查询”栏目,进行学校、学科专业、导师、课题等方面信息查询。

(二)前期沟通。访问学者申请者应与志愿学校导师和访学管理部门联系,了解访学具体要求、接收意愿、下半年工作有关安排、住宿条件、收费标准等学习、生活相关情况,征得导师同意后再填写《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

(三)择优推荐。各市、县开放大学,各教学机构要按照实际情况和青年骨干教师培养计划,采取竞争性的方式推荐符合条件、有发展潜力、急需培养的优秀中青年教师。

(四)省教育厅审核。根据全省申报情况,对照《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实施方案》规定的申报条件,省教育厅审核确定推荐人员名单。推荐人员名单公示后报送“武汉中心”。

(五)“武汉中心”协调。按照申报人填写的志愿,“武汉中心”协调各接收高校,约在7-8月公布最终录取名单。

(六)报到访学。访问学者凭接收高校的录取通知书报到访学。

四、有关要求

(一)实施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计划是实施“强师工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创新型教师队伍的重要举措。各市、县(区)开放大学以及省校各教学机构要高度重视,遴选发展潜力大、急需培养的教师作为推荐人选。要积极协助申请者做好申报前与志愿学校及导师的沟通工作,提高我校选派人员的录取率。

(二)申报人所选拟访问学校必须为“武汉中心”国内访问学者查询系统中所列高校,填报未在系统内高校将无法投递志愿。如拟访问学校有设定填报其他申报系统,申报人还需同时按照拟访问学校要求向拟访问学校提交申请(备注:申请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北京师范大学的申请人务必要同步按照以上学校要求进行申请)。

(三)访问学者访学期限必须为一学年(预期为2022年9月—2023年7月)。个人及学校不得随意放弃推荐指标。

(四)各市、县(区)开放大学选派的国内访问学者资助经费由所在学校统筹安排。

(五)各市、县(区)开放大学以及省校各教学机构要按照疫情防控常态化的有关要求,加强对派出访问学者的关心支持、跟踪管理,定期了解访学进展,确保访学研修成果质量和人员身心健康。访问学者必须严格遵守学校所在地常态化疫情防控的有关规定和工作安排,严格做好疫情防控和访问研修工作。

(六)国内访问学者应根据所在教学机构的要求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访学期间承担的教学工作视作超额教学工作量。

(七)请于4月25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各教学机构将《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报送到人事处1号楼805室;

2.各市、县(区)开放大学将学校公函、《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附件1,电子版1份、纸质版2份)和《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附件2,电子版和纸质版各1份)通过EMS快递,要求4月25日前寄到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1号广东开放大学人事处(以邮戳时间为准);

3.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534023491@qq.com。

4.联系人:何老师、董老师,联系电话:020—83509080。

 

 

附件:1. 高等学校青年骨干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表(广东项目)

2. 广东省高等学校中青年教师国内访问学者推荐人选一览表

 

广东开放大学人事处

2022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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