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发展和办学需要,现诚聘专职督导员2名。
一、应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及拥护党和国家的政策法规,政治素质过硬。品行端正,秉公办事,工作扎实,责任心强。有高度的敬业精神和团队协作精神,未曾发生学术不端事件和教学责任事故。
(二)具有先进的教学理念和正确的教育观、质量观和人才观,业务优秀、治学态度严谨,能有效掌握教学情况、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指导性意见。
(三)熟悉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教学管理规章制度,有较高的政策水平。能把握国内外开放教育、职业教育的教学现状和趋势,具有丰富教学经验,有一定的教育教学理论水平,熟悉职业教育教学规律。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教学督导工作,男性年龄一般在68周岁以下,女性年龄一般在65周岁以下。
二、招聘岗位及具体要求
招聘岗位 | 招聘人数 | 人员类型 | 职称 | 其他条件 |
开大专职督导员 | 1 | 退休返聘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具有5年及以上高等教育教学经历 |
高职专职督导员 | 1 | 退休返聘 | 副高及以上职称 | 具有10年及以上高等职业教育教学经历 |
三、工作任务
(一)对二级教学单位(包括学院、基层教学点)的教学及管理情况开展常规检查、专项检查、专项评审和实地教学检查。
(二)深入二级教学单位的课堂、实习实训场所及网络教学平台听课(看课),检查面授教学、网上教学开展情况。
(三)每学期听课(看课)不低于 180 标准课时,听课(看课)后及时与任课教师交流、提出指导意见,填写《教学质量评价表》,并录入教学质量信息系统。
(四)对课程教学大纲、教案、教学活动组织等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并及时反馈信息。
(五)对二级教学单位的教学运行管理质量、学生实习实训情况、教学资源建设情况进行抽查、调研,及时反馈并提出改进意见。
(六)参与二级教学单位及其督导组的教学研讨活动,收集并反馈教学意见和建议,协助二级教学单位做好新进教师或青年教师的教学指导工作。
(七)针对教学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题调研,提出整改意见,并及时向教学质量管理中心反馈。
(八)撰写月督导工作小结,参与《督导情况通报》等材料的编写工作,做好教学督导资料的传递、整理、归档。
(九)参与学校内部质量保障体系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并完成学校和教学质量管理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四、薪酬待遇
正高职称人员税前年薪12万元,副高职称人员税前年薪10万元。
五、招聘程序和办法
(一)信息发布
在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校园网主页“人才招聘”专栏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时间:2023年3月31日至4月17日。
(三)报名方式:发送电子邮件到rsczp@gdrtvu.edu.cn,主题:应聘岗位名称+应聘人员姓名。报名时需要在邮件附件上传提交以下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
3.学历、学位证(留学回国人员提供学历认证);
4.职称、职业资格证书;
5.退休证;
6.教学科研成果目录及教学督导岗位工作设想。
(三)资格审查
根据实际报名人数,由学校人力资源部及用人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确定符合岗位条件的人员携带上述证明材料的原件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将另行通知。
(四)面试
面试由学校组织进行,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凭有效证件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视为放弃面试。
(五)学校会议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根据面试成绩排名,根据相关制度提交上会确定拟聘初步人选。
(六)体检
通过学校会议审核的人员参加体检。
(七)办理聘用手续
学校人力资源部按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内报到,过期未报到的则按弃权处理。
五、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应聘者报名时提供的有关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一律取消考试资格和成绩,已签的劳务协议无效。必要时追究个人法律和经济责任。
(二)本公告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招聘工作由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监察处负责监督。招聘工作的有关事宜及通知,请浏览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栏目。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20-83592810(人力资源部);
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20-83573870(纪检监察室)。
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
2023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