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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部门职责

人力资源部(教师发展中心)
负责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师德师风建设、师资队伍发展规划的制定及组织实施;负责人才引进、录用调配、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职称评审、劳资福利保险、人事档案、计划生育和离退休人员管理与服务等工作。
具体职责: 
1.遵照党和国家有关政策和法律、法规,根据学校建设和发展的需要,拟定学校机构编制、岗位设置与人员聘用、人事管理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对教职工进行岗位管理考核,评优评先。
3.负责办理人员公开招聘、调进、调出、退休、辞职、校内调整等人事调配工作。
4.落实党委要求对教师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完善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负责师德相关的教育、考核、监督、激励和惩处工作。
5.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师资队伍发展规划,负责教职工继续教育。
6.负责全校和全省开放大学体系职称、教师资格的认定、评审等工作。
7.严格执行国家和广东省的工资政策以及省人社厅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拟订校内工资分配整体方案,负责全校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及养老保险等各类社会保险的审核和办理工作。
8.负责做好离退休人员的服务管理工作。
9.负责全校教职工人事档案的管理工作。
10.负责全校教职工(含合同制人员)的计划生育管理服务工作。
11.负责人事管理、离退休人员管理、计划生育管理的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
12.负责出具教职工人事证明材料。
13.完成上级主管部门和学校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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