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填报育龄人员计生信息的通知
学校各单位、部门:
为了做好我校计划生育管理工作,请各单位、部门秘书收集录入本部门育龄人员(女职工及男职工配偶年龄49周岁以下,不含49周岁)的计生信息,并于2018年11月15日前把电子版发至邮箱:rrjiang@gdrtvu.edu.cn。联系人:江瑞容。
请广大教职工按照《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计划生育管理办法(修订)》(粤开大人[2017]13号)文中“第三章第十一条 婚姻状况发生变更(初婚、离婚、复婚、再婚)后一个月内,持有效证件材料(结婚证、离婚证及离婚协议书或法院判决书)到人事处登记备案;生育状况发生变更后一个月内,持小孩出生证到人事处登记备案。不按规定办理者将扣发年度计生奖。”规定,及时将变更计生信息到人事登记备案。
附件:广东开放大学(广东理工职业学院)育龄人员计生信息表
广东开放大学人事处
2018年11月1日